 |
营口市医学会成立于1957年4月,现有专业委员会(学科分会)27个,会员1086人。营口市医学会有专职工作人员10人,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,内设继教办、医鉴办及办公室三个职能部门,承担营口地区的继续医学教育、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学术交流工作。
工作职能:
负责对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进行培训和管理,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、国家级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术交流工作;负责营口地区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。
相关千知:
一、按照《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》规定,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必须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(其中I类学分5—10分,II类学分15—20分)。
二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启动方式
(一)卫生行政部门委托;(二)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,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,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;(三)法院委托。
三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程序
委托→受理→提交材料并交费→调查取证→选定相关专业人员→随机抽取专家→召开鉴定会→鉴定结论送达。 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东双桥里29号
电话:0417-2633349 |
|